为提高广大旅游经营者安全经营意识,防范和化解旅游客运安全风险,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的旅游市场秩序,百色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向各旅行社安全提示如下:
严格落实旅行社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
一是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经营者的车辆;
二是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三是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
四是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
五是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旅行社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旅游客运企业的车辆,规范签订租车协议,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合法客运证牌、具有例检证和安全行驶条件,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质。要合理安排旅游行程计划,避免长途疲劳驾驶、夜间行车等;要按规定及时投保、续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履行旅游安全提示警示义务。
【以案释法】
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案。
2023年5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增城区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旅行社无法提供2023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广西6日游团队的旅游包车资料。经调查,该旅行社未与租车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未查验车辆合法经营资格,且经增城区交通运输局核实,此次旅游使用的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租用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营运车辆证据确凿,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市增城区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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