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粤桂旅游扶贫协作工作,鼓励和吸引广东地区游客到百色旅游,进一步拓宽“引客入百”旅游市场,强化我市文化旅游扶贫举措,我局出台了《关于实施2021年百色市旅游景区(点)针对广东籍游客门票优惠政策》。现将出台政策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粤桂协作优惠政策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为推动粤桂旅游扶贫协作工作,鼓励和吸引广东地区游客到百色旅游,进一步拓宽“引客入百”旅游市场,强化我市文化旅游扶贫举措,经征求各相关旅游企业意见,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广东籍游客实施旅游景区(点)门票优惠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及内容:广东籍游客到,2021年百色市实施旅游景区(点)针对广东籍游客门票优惠政策名单表》中提到的景区(点)旅游的,在优惠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含居民身份证、有效监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可享受景区(点)门票减免优惠-指享受首道门票优惠。
(三)工作要求:1.各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点)严格按照优惠政策公告执行,杜绝因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发生游客投诉现象。2.各县(市、区)组织做好相关旅游景区的安全排查和监管工作,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管理。3.鼓励各县(市、区)在实施景区门票优惠基础上配套出台其他旅游优惠政策,通过线上结下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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