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为“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代表授牌,为“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代表”颁发奖章、证书,共有100个单位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98人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广西共有2家单位、4名个人受表彰,我市杨丽萍获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者。
杨丽萍(左三)为金百灵民族文化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予非遗扶贫工坊牌匾
杨丽萍,女,壮族,现任隆林各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从事非遗保护工作19年。
19年来,她肩负起主持申报隆林各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并成功主持申报28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德峨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仡佬族拜树节、彝族火把节非遗项目列入《隆林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条例》规定:每年德峨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仡佬族拜树节全县干部职工放假一天,民众通过参加节庆,增强了共同体意识,节庆旅游也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文旅融合助推隆林经济向高发展。
同时,她坚持推动隆林各族自治县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非遗力量。2020年指导隆林民俗文化创意产品工艺作坊、广西隆林高凤民族服饰有限公司非遗扶贫工坊依托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隆林苗族服饰制作技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带动贫困人口30余户顺利脱贫,获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非遗工坊至今还在带动种植、加工以及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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